问題
离婚的圣经依据是什麼?
回答
當討論聖經關於離婚所說的內容時,重要的是要記住瑪拉基書2:16的話,耶和華說,我恨惡離婚。不管聖經對離婚給出什麼理由,這並不意味著上帝希望離婚在這些實例中發生。不要问“______是離婚的理由”,通常這個问題應該是“______是寬恕、修復和/或諮詢的理由?”
圣经清楚地给出两个离婚的理由:(1)淫乱(马太福音5:32;19:9)以及(2)被非信徒离弃(哥林多前书7:15)。不过,即使在这两种情况下,离婚也不是必需的,或甚至是不鼓励的。最多能说的是淫乱和离弃是(允许)离婚的理由。懺悔、饶恕、和解以及重建总是第一步。离婚应该只被视為最后的一种手段。
除了聖經明確所說的內容,離婚還有什麼理由?或許,將我們不指望神的道排除在外。超越聖經所說的是非常危險的(哥林多前書4:6)。人們詢问的離婚最常見的附加理由是虐待配偶(情感或身體)、虐待兒童(情感、身體或性),沉迷於色情、吸毒或酗酒、犯罪/監禁,以及財產管理不善(比如通過賭博上癮) 。這些都不能稱為是離婚明顯的聖經依據。
儘管如此,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它们都不是上帝允许的离婚的依据。例如,我们无法想像,上帝希望妻子仍然与丈夫在一起,当丈夫在身体上虐待妻子和/或他们的孩子时。在这样的例子中,妻子应该明确地将自己和孩子们与虐待的丈夫隔离。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这一次带着懺悔和恢復目标的分离应该是理想的,不一定立即开始离婚诉讼。请理解上面所说的那些不是离婚的圣经依据,我们绝对不是说一个男人/女人的配偶捲入这样的行為时,他/她应该仍然保持在这种情况中。如果对自我或孩子有任何风险,分离是一个很好的并且适当的步骤。
看待這個问題的另一種方式是區分離婚的聖經依據以及離婚和再婚的聖經依據。有些人將上述提到的兩個離婚的聖經依據解釋為離婚後再婚的唯一理由,但在其他的例子中,允許離婚卻沒有談及再婚。雖然這是一個合理的解釋,但是它似乎走得太近而不能依據的神的道。
總之,离婚的圣经依据是什麼?答案是淫亂和離棄。除了這兩個,離婚還有別的理由嗎?可能有。離婚從來都被從輕對待或作為第一個求助手段麼?絕對不是。神有能力改變和革新任何人。上帝能夠治愈和更新任何婚姻。離婚應該只發生在重複不斷的頑固不化、令人髮指的罪惡的情況下。 English
离婚的圣经依据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