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題
基督徒是否需要不断地為自己的罪求得宽恕?
回答
一個常被问到的问題是“如果犯了罪並且在有機會向神認罪之前死去,我會怎樣呢?”另一個常見的问題是“如果我犯了罪,但過後忘記了,而且從未想起向神認罪,那會怎樣呢?”這兩個问題均建立在錯誤的假設之上。救恩並不是信徒在死前試圖去承認和悔改他們犯的每項罪。救恩並不是基於一個基督徒是否已經承認和悔改每項罪。誠然,一意識到自己犯了罪,我們就應該馬上向神認罪。但我們並不需要時時刻刻祈求神的寬恕。當我們為救恩而信耶穌基督時,我們所有的罪都被赦免了,無論是過去,現在和將來的,也無論大與小的。信徒不必為了得到罪的赦免而不斷認罪或要求饒恕。耶穌的死償還了我們所有的罪債,罪一旦得赦免,便永得赦免。(歌羅西書1:14,使徒行傳10:43)。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认罪:“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1:9)。这节经文告诉我们要做的是向神“承认”我们的罪。这个“承认”的意思是“认可”。当我们向神承认我们的罪时,我们同意是我们错了,我们犯了罪。神通过我们的认罪在不断的原谅我们,因為他是“信实和公义的”。神是如何“信实与公义”呢?他的信实在於赦罪,这是他允诺给所有接受基督為救主的人的。他的公义在於他让基督為我们付出代价,认可罪确已得到偿还。
與此同時,約翰一書1:9確實表明,寬恕在某種程度上依賴于我們的認罪。在我們接受基督作救主的時刻,所有的罪被赦免,但這一切是如何完成的呢?使徒約翰描述的似乎是“關係的”寬恕。所有的罪在我們接受基督為救主的那一刻被“就地”赦免。這一赦免是我們得到救贖和在天堂得永久的家的承諾。當我們死後站在神面前,他不會因我們的罪而不讓我們進入天堂。這就是就地的寬恕。關係的寬恕的概念是基於這樣一個事實,當我們犯罪,我們就冒犯了神,使他的靈憂傷(以弗所書4:30)。雖然神最終赦免了我們犯的罪,但它仍然是橫亙在我們與神之間的障礙。一個對父親犯了罪的小男孩並不會被家庭拋棄。一個屬神的父親會無條件地原諒他的孩子。同時,父子只有恢復了父子關係才能友好相處。這只能是在孩子承認自己的錯誤並向父親道歉的情形下才會發生。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向神認罪 — 不是維護我們的救恩,而是為了恢復與愛我們並原諒我們的神的親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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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是否需要不断地為自己的罪求得宽恕?